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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章 王安石其人


  熙宁二年六月二十七,朝廷下诏举荐谏官。

  诏命一下,张方平就忙碌开了。经过老张的一番绞尽脑汁的筛选与斟酌,还真为圣上推举了两位。

  其一为尚书刑部郎中李大临,字才元,成都华阳(今已并入双流县)人,按年龄年长苏轼二十七岁。老张的评语为:识蕴纯深,风举冲远。——文绉绉的,意思不外乎此人优秀哩不能行。

  其二为殿中丞直史馆苏轼,这就不用细说了,我们来看看老张的评价:文学通博,议论精正。还行,说实在的,老张的这些个评价还是极有水准,甚为客观公正的。

  只可惜,有着王安石先生的加持,这两个人选均名落孙山,一时间也让张方平老老人家开始怀疑起了自己那自以为独到的眼光。

  七月二十二,时年五十岁的河南府缑氏(今河南偃师东南缑氏镇)人李育(字仲蒙)病故。老李的儿子命人来求告苏轼,想让苏轼给写一篇哀辞。

  老李为官清廉,家境贫寒,他的一生可以说是不幸的,但又可以说是万幸的。因为,此人与苏家的渊源,使得他的大名因为苏轼的手笔而青史留名。

  老李曾以司封郎、直史馆之职担任歧王府记室参军晚年还曾任职凤翔府,以经学辅助长官,与苏轼的任职范围有着交集。

  老李学问渊博,精通毛氏《诗经》和司马迁的《史记》,对人非常友善,即使别人对他不恭他也绝无报复之心。苏老泉初入仕是在太常寺任职,其时老李为太常博士(太常寺掌管祭祀之事的官员,正七品),老李与苏老泉朝夕往来,十分友好。所以说,李育这个人与苏家可谓是世交了。

  对于老李儿子的请求,苏轼可以说想都不用想就答应下来了。

  过了三天,王安石一手编写的《英宗实录》书成(王同志完全有此实力),由曾公亮呈给了圣上。

  熙宁元年,曾公亮提举,王安石本来当时已经进入翰林院,但老王还是毛遂自荐地要亲自完成此书的修撰,且不要专门配置办公室,最终用一己之力成书三十卷。就连苏轼阅后也曾对别人大赞曰:此书“词简而事备,文古而意明,为国朝诸史之冠。”

  王安石出身于临江军(今江西樟树),生活在地方官家庭,也属于是官二代。

  王安石自幼聪颖,读书过目不忘。而且他从小随父宦游南北各地,更增加了他的社会阅历,开阔了眼界,目睹了人民生活的艰辛,对宋王朝“积弱”的局面有了一定的感性认识,青年时期便立下了“矫世变俗”之志(王安石变法的出发点是好的,这一点从年少时期的志向就可以看得出)。

  在他进入仕途充任地方官吏时,还特别能够关心民生疾苦,多次上书建议兴利除弊,减轻人民负担。由于较长时间接触了解社会现实,所以他对北宋中期隐伏的社会危机有着理性的认识,“慨然有矫世变俗之志”。

  庆历二年(1042年)三月,王安石考中进士,授淮南节度判官。之后又调任鄞县(今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)任县令,为人正直,执法严明,为百姓做了不少有益的事。

  比如,在任期内王安石曾经组织民工修堤堰,挖陂塘,改善农田水利灌溉,便利交通。在青黄不接时,将官库中的储粮低息贷给农户,解决百姓度荒困难(注意了,这种成功案例给了王安石推行新法的底气,是新法推行的滥觞与渊薮)。

  嘉佑三年(105,改任三司度支判官的王安石向朝廷提交了《上仁宗皇帝言事书》,系统地提出了变法主张,法度必须改革,以求其能“合于当世之变”,要求改变北宋“积贫积弱”的局面,抑制大官僚、大地主的兼并和特权,推行富国强兵政策。

  王安石认为变法的先决条件是培养人才,因此王安石改革科举制度,改革取士。废明经,设明法科。进士科不考诗赋考时务策,整顿太学,唯才是举,培养经世致用的人才。

  宋神宗继位,起用王安石为江宁知府,随即又诏为翰林学士兼侍讲,为摆脱宋王朝所面临的政治、经济危机以及辽、西夏不断侵扰的困境,1068年,神宗召王安石“越次入对”,王安石即上书主张变法。次年任参知政事,主持变法。为指导变法的实施,设立制置三司条例司,物色了一批拥护变法的官员参与制订新法。

  说到苏轼的政敌,最难措辞的莫过于王安石了,然而事实上又绝对无法回避王安石,因为两人不但分属两个政治营垒,又是上下级关系,而且彼此之间还有纠缠不清的私人恩怨。王安石去世后,中书舍人苏轼为其撰《王安石赠太傅》的“制词”,足见关系的不一般。

  苏轼一入仕途就陷入了新旧党争,他的父亲和弟弟、他敬爱的朝中元老、他的亲朋好友,几乎无一不是站在旧党一边的。当然,更重要的是苏轼本人的政治观念与新法南辕北辙,他的学术思想也与新学格格不入,忠鲠谠直的他不可能违心地对方兴未艾的新政沉默不言,他势必要成为新党的政敌,也势必要与新党党魁王安石发生冲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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